中國農工銀行之始末

2016/11/23 15:08:56

中國農工銀行之始末


江南陽明


    中國農工銀行原為1918年北洋政府財政部在大興、宛平縣設立的大宛農工銀行。 
 

    1915年10月8日,北洋政府財政總長周學熙為扶助農村經濟、促進農業生產和勸工興商、活潑金融起見,特呈准創辦大宛農工銀行。11月21日,袁世凱大總統頒令《農工銀行條例》,並由財政部指令設立全國農工銀行籌備處,聘王大貞為主任,以京師近郊先行試點。由於大興、宛平兩縣相鄰,為節省資金起見,二縣合辦一行,定名大宛農工銀行(該行具有試辦性質,以資總結經驗而利全國推廣)。1916年1月批准備案後,先後有李伯芝、卓君庸、孫蔭庭等參與籌備,1918年12月4日正式開幕營業,址設北京化石橋。資本總額國幣40萬元,官商各半,僅收到商股10萬元即行開業。1919年續收商股10萬元,合計資本實收20萬元。1919年9月1日改為純商辦組織,址設前門內西皮市38號。1922年12月在西交民巷購地建屋,1923年7月遷入新建行址。該行營業上以接濟農工為要,兼營普通銀行業務。


    1925年,該行鑒於業務發展很快,即經呈准北洋政府後,改組為中國農工銀行。但在籌備改組過程中,因受時局影響,一直拖延到1926年底方籌備就緒,1927年2月21日正式改組成功,定名為中國農工銀行,另設總管理處。經理卓定謀、副經理呂志琴。額定資本500萬元,實收100萬元。總行設北京西交民巷50號原大宛農工銀行舊址,同時在天津、上海等地設立分行。成立初期,因資本金較少,營業規模亦較小,業務量較少而單一。


    1928年,因國民黨元老李石曾、張靜江等加入股份,故獲得鈔票發行權,首在京津兩地發用,頗受歡迎。


    1929年2月,為擴大組織,改資本總額為1000萬元,先收半數,開始募集新股400萬元,同時修改章程,增補董事,改總管理處為總經理制,以李煜瀛(即李石曾)為董事長,常耀奎為總經理,張靜江任監察長,先後在杭州、漢口、南京、唐山、定海、鄭州、長沙、石家莊等地增設分支行處。其業務日益發達,成為當時全國24家重要銀行之一。


    1930年8月在國民政府財政部註冊。其業務注重農工放款,營業種類包括各種存款、放款、匯兌及押匯、買賣有價證券、代理收解款項、代辦文化教育事業款項收支、各種儲蓄存款、發行鈔券、信託保管、倉庫業務等。


    1931年3月,總行遷至上海(今四川路口215號)。同年設立儲蓄專部,另撥資金,會計獨立。1933年6月,總經理常耀奎因病辭職,由協理齊致繼任,並經董事會議決將總經理處改為總管理處,張嘉璈代理董事長之職,所有重要行務,由董事長、常務董事、總經理會同審議。同年又增設長沙通匯處、衡陽寄莊,至年底收入股本達500萬元,達到註冊資本總額之半數。1934年3月南京支行改為分行;1935年添設寧晉、屯溪寄莊,12月7日經董事會議決裁撤鄭州、唐山、石家莊、北京南城、漢口法租界辦事處,寧晉、屯溪寄莊,沙市通匯處等。1936年裁撤衡陽寄莊,年底存款總額為2568萬元,鈔票發行額為1615萬元。1937年裁撤長沙辦事處,同時成立廣州分行。1938年1月杭州、南京分行移至上海,同年2月設立香港辦事處,10月廣州分行遷至香港營業。


    抗日戰爭時,董監事會及總管理處於1939年7月遷至重慶。1940年3月設立昆明分行,9月裁撤廣州分行及香港辦事處,歸併於上海分行。1942年,上海分行資本被敵偽折為中儲券250萬元,實收250萬元,汪偽政府財政部並於1944年12月19日發給錢支字第120號營業執照。


    抗戰勝利後於1946年1月複業,總行遷回上海,總管理處及上海分行設在河南路348號,同年6月資本增至法幣1000萬元,如數收足,在上海、南京、杭州等地的分支行處也先後複業,領有國民政府財政部銀字第114號營業執照,董事長李煜瀛,總經理齊致。


    上海解放後,該行於1949年9月20日前完成登記驗資手續,資本為人民幣1.32億元,升值1.32億元,合計2.64億元。但不久即停業清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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