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康省銀行紙幣史略

2015/3/11 11:51:16

西康省銀行紙幣史略


(鎮海)蔡小軍


西康之建省,籌議於清末。光緒三十年(1904年),建昌道趙爾豐提出主張改土歸流、西康建省、衛川圖藏禦英的“平康三策”,深獲朝野之認同。光緒三十二年,在平定“巴塘之亂”後,清廷正式任命趙爾豐為川滇邊務大臣職,在川邊實行改土歸流,以圖穩固西南。進入民國北洋時代,複改稱川邊特別區。19289月國民政府決定建省,1934年組織建省籌委會,著手各項組建工作。


    1939年元旦,西康省正式成立,省會康定,由劉文輝首任省主席。其轄地即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、涼山彝族自治州、攀枝花市、雅安市及西藏東部的昌都、林芝地區等,面積約45.15萬平方公里,共設有48縣、4個設治局,當時人口約165萬人。新中國初期依然存在,至1955年被撤銷省制,其行政區域劃歸四川省。


1936年秋,西康建省籌委會為發展當地經濟、活潑金融起見,特著手籌建西康省銀行。至193781日,西康省銀行正式開業,資本總額法幣50萬元(實收半數),總經理程仲良、協理沈月書,址設康定市中正路。 


由於當地民風未開,民間慣用藏洋,經財政部核准後,西康省銀行於193810月發行印有藏文的藏幣券200萬元,作為推行法幣之過渡,期限三年,先以藏幣券收兌藏洋,繼而再以法幣收回藏幣券,規定藏幣券1元兌換法幣0.448元。但實際發行210萬元,面額分半圓、壹圓、伍圓3種,由財政部成都印刷廠代印。此項藏幣券一直流通至1945年底,每年的發行額都維繫在190餘萬元,折合法幣89萬餘元。1946年後逐步收回,1948年國民政府幣制改革,西康省銀行被取消發行權,所有鈔券及準備金均移交中央銀行接收。


1949622日,西康省銀行經財政部核准,發行伍分、壹角、貳角、伍角4種銀元輔幣券,但實際僅印製壹角、貳角券各400元、伍角券1200元,是年7月至1128日止,先後兩期共發行3974元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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