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華合作總社銀幣流通券
(鎮海)蔡小軍
1949年底,國民黨軍第12兵團司令胡璉將軍戍守金門,在經歷“金門戰役”(臺灣稱“古寧頭之戰”)之後,雙方內戰暫停。
金門,原有當地住民38000餘人,此時又驟然增駐近10萬軍隊,生活物資需求十分緊張。在1950年初,為統制物價穩定,方便市面流通,胡璉將軍特設立物資供應社,定名為“粵華合作總社”(粵華為12兵團之代號),並向臺灣銀行貸款300萬元,在臺採購物資,運至金門,賣貨得款,以充軍費。而下屬部隊則以團為單位設立消費合作社,可賒賬給島民設經銷商,但規定利潤不得超過兩成。4月17日,粵華合作總社開始發行銀幣流通券,流通市面,以資周轉,前後達兩年零十三天。
粵華合作總社銀幣流通券共分壹角、伍角、壹圓3種面值,其中:壹角和伍角券為單面印刷,壹圓券則分無廠名和中央印製廠臺北廠2種版式,存世頗為稀見,且鮮為人知。
後臺灣政府為統一幣值起見,於1951年11月6日和1952年1月17日公佈《金門新台幣行使及匯兌暫行管制辦法》,同時臺灣銀行也自1952年5月1日起發行金門地名券,限行使金門地區。
當金門券發行後,按照金門防衛司令部與臺灣銀行的約定,粵華合作總社銀幣流通券將以1元兌金門新台幣3元的比率,由金門防衛司令部粵華合作總社、聯勤第六財務組會同臺灣銀行金門通匯處共同收兌,限期半個月,逾期作廢。其收回的銀幣流通券總數,折合新台幣約130餘萬元,而未收回的僅有5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