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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期训令、派令等共6份,详分:1943年“财政部训令”1份,由孔祥熙签署;1946年“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派令”1份,事为“派马志渊暂代本院推事”;1947年“国史馆任令”1份,事为委派桂湖代理本馆科员,由国民党元老张继签署;1948年首都高等特种刑事法庭看守所派令1份,事为“兹派叶良明充任首都高等特种刑事法庭看守所看守”,由代理所长周颢签署;民国“司法状纸”2份;保存尚佳
起拍价 : ¥100
成交价 : 575 RMB
2016/8/7 9:00:00
上海阳明2016年夏季拍卖会,故纸繁华 · 中国老股票与债券
拍品描述
民国时期训令、派令等共6份,详分:1943年“财政部训令”1份,由孔祥熙签署;1946年“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派令”1份,事为“派马志渊暂代本院推事”;1947年“国史馆任令”1份,事为委派桂湖代理本馆科员,由国民党元老张继签署;1948年首都高等特种刑事法庭看守所派令1份,事为“兹派叶良明充任首都高等特种刑事法庭看守所看守”,由代理所长周颢签署;民国“司法状纸”2份;保存尚佳,敬请预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