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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十六年(1927年)2月5日“新会各乡农民协会联合办事处令”(第252号),令“木朗乡农民协会”,经“新会全县农民协会代表拓大会议决定,各乡可派自卫军出发训练,每名由该乡农军经费每月拨支八元,以为该出发之农军家用”,由常务委员李冠南(革命烈士,时任新会农民部长,曾任中共中山县委书记)、关仲、叶汝才签名;此乃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之实证,堪称中共早期革命史之历史文物;资深藏家出品
起拍价 : ¥1,000
成交价 : 2,530 RMB
2025/8/16 9:30:00
上海阳明2025年秋季拍卖会,故纸繁华 · 历史文献与百年证券
拍品描述
民国十六年(1927年)2月5日“新会各乡农民协会联合办事处令”(第252号),令“木朗乡农民协会”,经“新会全县农民协会代表拓大会议决定,各乡可派自卫军出发训练,每名由该乡农军经费每月拨支八元,以为该出发之农军家用”,由常务委员李冠南(革命烈士,时任新会农民部长,曾任中共中山县委书记)、关仲、叶汝才签名;此乃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之实证,堪称中共早期革命史之历史文物;资深藏家出品,保存较佳,敬请预览